经文: 罗马书6章8节至11节
8 我 们 若 是 与 基 督 同 死 , 就 信 必 与
他 同 活.
9 因 为 知 道 基 督 既 从 死 里 复 活 , 就
不 再 死 , 死 也 不 再 作 他 的 主 了.
10他 死 是 向 罪 死 了 , 只 有 一 次 ; 他 活
是 向 神 活 着.
11这 样 , 你 们 向 罪 也 当 看 自 己 是 死 的;
向 神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, 却 当 看 自 己
是 活 的 。
目的指标:
(1)学员能够阐明与主同死的意义
(2)学员能够阐明与主同活的意义
(一)[与主同钉十字架]的两个层面
1. 第一个层面,是罗马书6章6节所形容[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
十字架]. 这是过去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. 当我们信主时候,
我们就接纳他作我们的代表与代替.在主的死亡与复活上,
我们与主联合.这样的联合,叫我们在主被钉十字架的事情
上有份。
2.第二个层面是记载在加拉太书5章24节[凡属基督耶稣的人,
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,同钉在十字架上了].这里
所描述的, 不是因与主联合所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, 乃是
我们自己的作为. 我们自己把我们的[肉体连肉体的邪情
私欲]钉在十字架上.
(二)[与主同钉十字架]的两种死亡
1.罗马书6章6节所讨论的是信徒第一种死亡. 信徒在基督里,
一次过向罪死. 我们在罪的刑罚与罪咎上, 已经与主同死.
信徒已经藉着与主同死, 已经偿还了一切罪债. 这只是在人
接受主为个人救主的时候,发生一次.
2.加拉太书5章24节所讨论的是信徒第二种死亡. 我们要[钉死
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](加拉太书5章24节)信徒每天向自
己的罪性死, 向自己犯罪的倾向死亡, 向自己的邪情私欲死亡,
基督徒对罪的态度, 表明我们决心弃绝自己的罪性与其私欲.
3.钉死自己的肉体与私欲,不是叫信徒在神的法律面前称义上,
乃是在道德上, 在信徒生活上, 信徒要对世俗的价值观死,
对自己私欲死, 不是一次过, 而是在每一天里, 都不断重复.
信徒无时无刻,都要面对试探,所以信徒钉死自己邪情私欲,
是不断发生的,是信徒今生每时每刻都要经历的。
(三)[与主同钉十字架]的两种结果
1.罗马书6章6节[与主同钉十字架- 信徒第一种的死] 的结果
是在信徒的[称义], 而拉太书5章24节[把自己肉体连肉体
的邪情私欲, 同钉十字架- 信徒第二种死]的结果是信徒的
[成圣]层面。
2.信徒第一种的死, 是为了信徒的[称义]. 信徒第二种死,
是为了信徒的成圣.[称义]是以[成圣]为目标. 而没有[称义],
[成圣]也不能成为事实。
问题讨论:
(四)基督复活对基督徒的含义(6章8节)
1.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(过去时式,已经发生),就信必与他
同活(将来时式).这[必]字表示在逻辑上,我们既然与主联合,
与他同钉十字架, 我们也一定会与他一同复活.
2.[与主同活]有两种的含义:第一种含义是信徒现时与基督
的生命有份.我们好像主的复活一样,得到新的复活生命.
当我们尚未信主时候, 在亚当里的[旧我]的灵性, 因为[罪]
的缘故, 是[死](与神隔绝). 当我们接受基督为我们的
救主(代表与代替)时候, 我们的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,
我们的灵性(属灵的生命)与主一同复生.
3.现今我们灵魂得赎, 我们的灵魂得到更新(新灵)(新造的人).
我们的身体, 还未有得赎. 我们的身体是旧的, 还是会
死亡.
4.与主同活的第二种含义, 是信徒在末日主再来时,
信徒要分享主的复活, 我们身体得赎, 得到荣耀的复活
身体. 信徒新的属灵生命, 与信徒将来身体的复活,
是有关系的。现今信徒得到新属灵生命, 是将来身体复活
的预期. 将来信徒身体复活, 是现今信徒新的属灵生命
的实现。
问题讨论:
(五)[与主同死同活]是一条[不归路](6章9节至10节)
1.基督复活, 是我们的新生命, 从现在继续存到永远的[保证]
原因是我们的新生命, 是从与基督联合, 并因主的复活而
得到的. 既然基督存到永远, 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, 也会
存到永远。
2.[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 就不再死](9节).基督的复活
不是复苏, 好像拉撒路一般返回人世, 却必须再次死亡.
基督是复活了, 复起到一个新的生命层面, 再没有回头
的可能. 这个复活的生命, 再没有死亡的可能.
3.[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](6章9节)主道成肉身的身体,是
暴露在死权之下. 主死里复活. 复活的主, 不会再死.
基督已经永远离开了[死]的势力范围。
4. [他死是向罪死了, 只有一次, 他活是向神活着]
(6章10节).
(i)在时间上,主的死是过去的事件,主的活是
现今的经历.
(ii)在本质上,主基督的死,是[向罪死],是
为了负起人犯罪所应得的刑罚.主基督的活,
是[向神活着],是与神同[享荣耀](约翰福音17章5节).
(iii)在质素上, 基督的死, 是一次过的.[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
的赎罪祭,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](希伯来书10章12节).
主的复活,是不断存到永远的生命.[(我) 是那存活的,
我曾死过,现在又活了, 直活到永永远远!](启示录1章18节).
因为信徒与主的联合, 我们的新生命, 好像复活的主,是
永远的生命。
问题讨论:
(六)信徒每天经历[与主同活](6章11节)
1.基督的死若是向罪死(这是肯定的),基督的复活若是
向神复活(这也是肯定的),我们信心的洗礼,若使我们
在死与复活上,与基督联合(这也是肯定的)我们必然
已经向罪死,向神而活了。
2.[这样, 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, 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
却当看自己是活的](6章11节).
(i)[当看]不是幻想, 不是鼓起信心, 信一些自己不大相信
的事情. 我们明明知道自己的罪性仍然存在.
(ii)这段经文, 不是教导我们假装自己的罪性已经死去,
已经没有了. [当看]是认为自己确实是如此。
3.这段经文教导我们要了解并且谨记我们的旧人, 已经
与基督同死. 我们要认定我们自己事实上, 和基督
一样[向罪..是死的, 向神...是活的].我们的旧人,
与主同死, 旧人所作的一切, 都随之而结束.旧账已经
算完,债务已经偿还,律法要求已经满足.我们不愿和旧我,
有任何的瓜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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