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 罗马书 2章1节至16节
1 你 这 论 断 人 的 , 无 论 你 是 谁 , 也 无 可 推 诿.
你 在 甚 麽 事 上 论 断 人 , 就 在 甚 麽 事 上 定
自 己 的 罪 ;因 你 这 论 断 人 的 , 自 己 所 行 却
和 别 人 一 样.
2 我 们 知 道 这 样 行 的 人 , 神 必 照 真 理 审 判 他.
3 你 这 人 哪 , 你 论 断 行 这 样 事 的 人 , 自 己 所 行 的
却 和 别 人 一 样 , 你 以 为 能 逃 脱 神 的 审 判 麽 ?
4 还 是 你 藐 视 他 丰 富 的 恩 慈 、 宽 容 、 忍 耐 ,
不 晓 得 他 的 恩 慈 是 领 你 悔 改 呢 ?
5 你 竟 任 着 你 刚 硬 不 悔 改 的 心 , 为 自 己 积 蓄 忿 怒,
以 致 神 震 怒 , 显 他 公 义 审 判 的 日 子 来 到.
6 他 必 照 各 人 的 行 为 报 应 各 人.
7 凡 恒 心 行 善 、 寻 求 荣 耀 、 尊 贵 , 和 不 能 朽 坏
之 福 的 , 就 以 永 生 报 应 他 们 ;
8 惟 有 结 党 、 不 顺 从 真 理 、 反 顺 从 不 义 的 ,
就 以 忿 怒 、 恼 恨 报 应 他 们.
9 将 患 难 、 困 苦 加 给 一 切 作 恶 的 人 , 先 是 犹 太 人,
後 是 希 利 尼 人;
10 却 将 荣 耀 、 尊 贵 、 平 安 加 给 一 切 行 善 的 人,
先 是 犹 太 人 , 後 是 希 利 尼 人.
11 因 为 神 不 偏 待 人.
12 凡 没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,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灭 亡;
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,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审 判.
13 (原 来 在 神 面 前 , 不 是 听 律 法 的 为 义 , 乃 是
行 律 法 的 称 义.
14 没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若 顺 着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,
他 们 虽 然 没 有 律 法 ,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.
15 这 是 显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们 心 里 , 他 们
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见 证 , 并 且 他 们 的 思 念 互 相 较 量,
或 以 为 是 , 或 以 为 非.)
16 就 在 神 藉 耶 稣 基 督 审 判 人 隐 秘 事 的 日 子 ,
照 着 我 的 福 音 所 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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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指标:
(1)学员能够解释神的审判是公义的
(2)学员能够解释神的审判是公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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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罗马书第2章开首保罗所直接称呼为[你]的人
(1)保罗在宣告败坏的外邦社会罪名成立,无可推诿(罗1章20节至32节)
之后,保罗向他直接称乎[你]的人,作了同样的判决:[你这论断人的..也
无可推诿](2章1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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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有些解经家认为这个[你]是指犹太人.保罗在谴责外邦社会之后,把他
的注意力转向犹太人.因为保罗要证明无论在罪上,还是在救恩上,都是
地位均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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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有两个理由证明这个[你]认同是犹太人是不应当的
(i)保罗要到2章17节才直接和犹太人说话.[你称为犹太人..](2章17节).
在2章1节与3节保罗两次用[O man!][你这人哪!]称呼对方,蓄意强调
这个[你]是个人,而不指明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.
(ii)本段若是单指犹太人.罗1章18节至32节就是保罗对古代外邦世界
惟一的形容.这样,保罗的描述便是有失平衡.因为不是所有外邦人
都是爱黑暗,不爱光明.有些外邦人以崇高的道德为号召,攻击社会里
各样罪恶,并且以身作则,劝人自省,自居为道德的模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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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ii)保罗在罗马书2章1节至16节,心中所想的很可能就是这一类的
外邦人.保罗的论点,从无耻的不道德外邦世界(1章18节至32节),
转到自我意识的道德主义天下.保罗的对象是:[你这挑剔他人,高谈道学
的人!].保罗批评的对象是一切的假道学的说教者,伪善者,在道德上
妄自论断他人的人.
(iv)保罗两次提到[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](2章9节及10节). 这证明
保罗不是没有同时想到犹太人.犹太人甚至可能从头到尾是保罗心中
主要的抨击目标.保罗开始他的目标泛指所有的人,可能是为了在抨击
犹太人之先,首先赚取对他指摘的认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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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两类世人的异同
(1)两类世人的相同点
1.第一类世人是第1章21节至32节所描述的无耻不道德的人.他们
从普通的启示, 知道神的存在并他的智慧能力(1章20节至21节).
他们故意漠视他. 他们也知道他们总有一天, 受神审判, 会罪有应得,
面对死亡(1章32节).但他们仍然选择今天尽情享受罪中之乐.不但如此,
他们还怂恿并鼓励其他人与他们一起作恶, 他们排斥那些不与他们
同流合污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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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第二类世人是第2章第1节至4节所描述的. 他们也好像第一种世人一样,
知道神的存在并他的智慧能力, 也知道神会审判与报应(2章2节).
3.这两种世人对于造物主(1章20节)和审判官(1章32节及2章2节)的神,
都有一定认识. 两者的行为,都和他们所知的相违背,又都是作恶的人,
都照保罗所形容的[这样行](1章32节及2章2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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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两类世人的不同点
1.第一类世人人否定神所定的道德律. 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, 都要求脱离
任何的道德规范. 他们知恶而行, 也喜欢别人去行恶(1章32节).
他们谈论的,是不道德的事情. 他们行的, 也是不道德的事情.
他们不是伪君子.这样看来, 他们起码还算是言行一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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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第二类世人是伪君子,自己知道所造的事情是恶的,却论断照样做的人.
他们高谈道德的人. 他们用道德律, 妄自论断他人,好像代替神来作审判官,
判定其他人的罪.他们挑剔别人, 是要别人有错觉, 以为他们生活很道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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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实, 他们私底下, 暗地里, 却行那些他们公开指责他人的罪行. 他们在
其他人面前, 刻意认同高尚的道德标准(如诚实, 正直等), 而且责备那些
说谎, 奸诈的人, 其实他们自己也是说谎, 也是奸诈.他们言行并不一致,
假冒为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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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神的审判是无可避免(1 章32节& 2章1节至4节)
(1)两类世人都知道神会审判报应, 仍然漠视神.
1.第一类世人不论于己于人,都与神公义的命令,完全脱节.
2.第二类世人以审判官自居,口头上刻意认同神公义的命令,实质上
却做出同样的恶行被神审判. 因为神必会按真理, 审判那些自居
为审判官, 代替神审判的人.神的审判是无可避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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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讨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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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人性的弱点
1.我们都有这个弱点.我们都有挑剔别人,却不挑剔自己的倾向.我们
论断别人何等的苛刻,对自己就何等的宽容.我们自义地自己提升到
为他人的可耻行为而愤慨不平,但当做同样的事情的是自己而非他人
的时候,我们却不觉得有什么严重.我们宽恕自己的错处,却经常藉着
谴责别人犯上同样的错误,而心满意足,洋洋得意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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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对他人的要求高,对自己的要求则低得令自己舒舒服服,正是双重
标准的伪善作为.
3.我们这样的做法,使自己活在罪中.虽然保有自尊,却成了假冒为善的
伪君子,将自己暴露在神审判之下,不留任何推诿或逃避的余地,因为
我们的判断机能是用在评估他人,我们便无法以[不知情]来答辩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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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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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论断别人就是定自己的罪(2章1节至4节)
1.我们这[论断人的,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](2章1节).因为我们清楚
[知道这样行的人,神必照真理审判他](2章2节).如此,身为人,却扮演
神的角色,论断他人,做事却和他们一样的我们,又怎能自以为能够
[逃脱神的审判]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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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神不是要我们终止一切判断的机能, 或将所有批评或指责别人,都视作
不宜. 神要禁止我们将自己站在审判台上, 定人的罪, 因为唯有神有权
作审判, 人是无权这样做的,尤其时我们不同时定自己的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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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在提摩太后书2章25节至26节, 保罗劝勉提摩太[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
人, 或者神给他们给他们悔改的心, 可以明白真道, 叫他们这已经被魔
鬼任意掳去的, 可以醒悟, 脱离他的网罗].保罗虽然斥责这些假师傅,
但并没有将自己站在审判台上,定他们的罪,仍然盼望他们蒙神怜恤,
将来有回转的一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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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讨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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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神的属性不会被人利用来逃避审判(2章4节)
1.人诉诸神的属性, 尝试逃脱神无可避免的审判.这些人私自曲解圣经.
[耶和华有怜悯, 有恩典,不轻易发怒, 且有丰盛的慈爱]
(诗篇103篇8 节)等经文, 坚持神是恩慈, 宽容,忍耐,不会惩罚任何人,
以为能够犯罪,而不受刑罚. 这是藐视神的属性,不是尊崇神的属性,
尝试利用神的慈爱,宽容, 与忍耐, 作为犯罪的护身符,逃避神的审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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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神的恩慈, 是给我们悔改的余地(2章4节),不是犯罪的藉口. 神因他丰盛
的恩慈, 宽容与忍耐, 给我们认罪悔改的机会, 因而得到他的赦免. 但是.
当我们拒绝悔改的时候, 神因他公义的属性, 必然审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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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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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神的审判是公义的(2章5节至11节)
(1)神公义的审判,并不违背他恩慈,宽容与忍耐的属性(2章5节)
1.这些假冒为善的人, 自恃着神有忍耐恩慈, 以为神是鼓励他们放纵,而非
忏悔. 他们自恃有神的爱,他们就放心犯罪,以为不会受刑罚.
2.这些人不断重复犯相同的罪恶, 以为神因他的忍耐恩赐, 必会宽容他们,
不会审判刑罚,所以他们不肯真心悔改.他们的心就变得刚硬. 这正是
他们[刚硬,不悔改的心]之明证(2章5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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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实,神的忍耐与恩慈, 是要引领他们悔改,离弃罪恶.
4.这些人所行的罪行, 其实为自己积蓄神的忿怒.他们不但无法逃避神的审判,
而且更确定地将神的审判招到他们的头上,[以至神震怒,显他公义审判
的日子来到](2章5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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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神公义审判的原则(2章6节)
1.这原则是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(2章6节).这个严格的报应原则,
是神审判司法的基础. 在旧约与新约圣经,这个原则都很清楚讲明.
(i)[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, 同着众使者降临.他要照各人的行为
报应各人](马太福音16章27节).
(ii)[因为我们众人, 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, 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
或善或恶受报](林后5章10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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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ii)[主啊,慈爱也是属于你,因为你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](诗篇62篇12节).
(iv)[耶和华与犹大争辩,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,按他所做的报应他]
(何西阿书12章2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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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v)[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,试验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,和他做事的
结果报应他](耶利米书17章10节).
(vi)[谋事有大略,行事有大能,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,为要照各人所行
的和他所做事的结果报应他](耶利米书32章19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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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vii)[我又杀死她的党类,叫众教会知道,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,并要
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](启示录2章23节).
(viii)[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.案卷展开了,并且
另有一卷展开,就是生命册.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
所行的受审判](启示录20章12节).
(ix)[看哪,我必快来! 赏罚在我,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](启示录22章12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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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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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神审判是公义的, 因为无论是信徒或非信徒, 都是按照他的行为
(2章6节)
(i)人的得救, 是本乎人的信(罗1章16节至17节). 但是审判是基于
人的行为.
(ii)主耶稣再临地上, 末日的审判是公开进行的. 其主要的宗旨,
不是要审问罪人, 确定怎样判决, 乃是宣告神的判决.,并维护所作的决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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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ii)神的判决是根据人决定加入顺从基督的行列, 或继续留在反对基督
的行列. 神的审判, 也不断暗中进行. 审判的结果, 将在末日公布.
神震怒..的日子,也是[显他公义审判(或判决)]的时候(2章5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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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v)裁决与处分的公布, 是个公开的场合. 需要公开可以查考的证据
来支持,而唯一可用的证据, 就是我们所作的事, 和被人看见的行为.
(v)生命中有没有出于爱心与信心的好行为, 就能证明我们心中有没有
得救的信心. 保罗与雅各都是教训同样的真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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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vi)雅各书第2章说明:使人得救的真信心, 必然产生好行为. 不产生
好行为的信心,是死的(雅各书2章20节). 雅各又写道: [我....
藉着我的行为,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](雅各书2章18节).
(vii)保罗也写道:[原来在基督耶稣里, 受割礼, 不受割礼, 全无功效,
唯独使人发生仁爱的信心, 才有功效](加拉太书5章6节).
[发生仁爱的信心],也就是行动表现出来的信心.所以,神公义的审判
是基于我们的所作所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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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神公义审判的依据(2章7节至10节)
(1)我们人生的目标, 心志和生命的路向(我们所寻求的事物)
1.真基督徒人生的目标是寻求以神为中心的福气
(i)荣耀(神的自我启示)
(ii)尊贵(神的赞许)
(iii)不能朽坏(之福)(与神同在不能磨灭的喜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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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非基督徒人生的目标是寻求以人为中心的福气
(i)结党(2章8节上)(和合本翻译).
(ii)结党 原文希腊文字应该翻译为野心,私心与自私自利
(iii)简单来说,就是迷恋自我,全神贯注于达成一己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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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我们的所作所为(是为己还是为神与为人)
1.真基督徒是
(i)恒心行善(2章7节).
恒心原意是坚忍.坚忍是真基督徒的印记,就是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
到底(希伯来书3章14节).
(ii)行善的人(2章10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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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非基督徒是
(i)不顺从真理,反顺从不义(2章8节)
他们顺从邪恶,否定真理.以不义压制真理(罗1章18节)
(ii)行恶的人(2章9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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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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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耶稣在登山宝训,对比真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志向与行为
1.两种志向(追求物质富足,还是追求神的国)
你们要先求他的国,和他的义.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(太6章33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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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两种行为(是否遵行他的教训).
所以,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,好比一个聪明人,把房子盖在磐石上...
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,好比一个无知的人,把房子盖在沙土上..
(太7章24节至27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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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神公义的判决是永远的(2章7节至10节)
神的审判决定我们最终的结局,永恒的归宿(我们在永恒里所往之处)
(1)真基督徒的结局
1.[永生](2章7节). 耶稣为永生所下的定义是:[认识你独一的真神,
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,这就是永生](约17章3节).
[认识]不是指头脑的知识,而是与神亲密的关系.
2.[荣耀,尊贵,平安](2章10节).[荣耀,尊贵]正是基督徒追求的目标
(2章7节).
此外又加上[平安].[平安]概括了与神和与人和好的关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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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非基督徒的结局
1.忿怒,恼恨(2章8节),在永恒里承受神怒气可怕的倾倒.
2.患难,困苦(2章9节),重点是在永恒受苦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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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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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神的审判是没有偏袒的(2章9节至11节)
(1)神的审判没有偏袒任何种族的人(2章9节至11节)
1.神的审判结果将人分为两类人, 作恶的人与行善的人. 审判的依据
不是根据种族, 乃是根据人生的目标与行为.
2.神的报应也是没有种族的区分.所有作恶的人,无论什么种族
(无论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)都在永恒里受苦楚.所有行善的人,
无论什么种族(无论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)都在永恒里享受
荣耀,尊贵与平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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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神的审判的次序是公平的(2章9节至11节)
1.福音首先传给犹太人, 后给希利尼人(罗1章16节). 犹太人优先得救,
也优先受审判(2章9节至10节).
2.神是绝对公平的, 因为神不偏待人(2章11节).神在审判的事情上,
并没有给与任何民族(包括犹太人)任何特权或优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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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神审判是公平的(2章12节至16节)
(1)审判的准则是公平的(2章12节至13节)
审判的准则, 是按人对神律法的知识, 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与这些知识相称.
不论我们的身份如何,我们对道德知识越多,就越要负起更大的责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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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太人和外邦人对神的律法之认识的分别
(i)犹太人听律法(2章13节),即保有神所启示的律法,又在安息日聆听人
诵读摩西的律法.
(ii)外邦人没有律法(2章14节).他们并没有得到摩西律法的启示和知识.
(iii)圣经中启示的道德律(律法的功用),不但在摩西的律法上,亦同时印在
人的本性上, 因为律法的功用刻在全人类的心里(2章15节).所以,保罗
指出犹太人和外邦人对神律法的认识的分别,被夸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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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受神的审判而灭亡,不是按他们所不认识的标准,
乃是按他们认识的标准.犹太人是按着神启示的摩西律法的标准,
受审判而被定罪.外邦人则按印在人性里的道德律的标准,受审判而被定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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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受审而灭亡的的类别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. 换言之,他们有没有摩西律法
都没有关系(罗2章第12节).保罗是从末日审判的角度.看他们罪恶的一生.
凡犯了罪的, 无论是犹太人(在启示的摩西律法之下)和外邦人(没有启示
的摩西律法,但有律法的功用刻在心里),他们都会受审判与灭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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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行为与他们所知的律法知识都不相称.这是他们被定罪
的原因.这样, 犹太人和外邦人无论在所犯的罪行上(违反知的律法),所负的
罪债上,与要得的审判上,都没有基本的分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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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神审判犹太人的准则
1.神审判犹太人的准则,是按犹太人的行为,与他们对神所赐的摩西律法
知识是否相称,而受审判. 犹太人拥有神所赐的摩西律法, 他们对审判的
标准(摩西律法)是有所认识. 所以犯了罪的犹太人, 是按神启示的律法
之标准受审判而被定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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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原来在神面前,不是听律法的为义,乃是行律法的称义(2章13节).
这当然是句假设性的说法,因为没有人完全遵行律法(罗3章20节).
故此,藉着这途径得救是没有可能的.但保罗讨论的是审判, 不是拯救.
保罗强调拥有律法知识,不能保证他们豁免审判而灭亡. 只有遵行律法,
顺服律法,才能称义,不被定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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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神审判外邦人的准则(2章14节至15节)
1.外邦人没有神启示的摩西律法,他们的灭亡不是根据摩西的律法,乃是
根据刻在他们心里的律法的功用(神印在人性里的道德律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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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外邦人的灭亡,是因为他们的罪. 他们的罪就是违背了刻在他们心里
的道德律,他们是按神印在人性里的道德律受审判而被定罪(2章15节),
不是因为他们违背了他们一无所知的摩西的律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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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人性里的道德律是神审人的凭据(2章14节至15节)
(1)神创造人时候,是依照神的形象与样式.神是有道德性的.神将人创造为
自觉,有道德观念的生命.
1.神将律法的功用与要求(道德律)写在人性(人心)里.这表示人对神的
律法(道德律)有一定的认识(2章15节).人也有道德的责任,在世上遵守
道德的规范.
2.人类的人性里,已经有神的律法(道德律)的存在.这是人与动物的
重要分别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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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人性里的道德律就是神的律法
1.人类的行为亦显出律法的功用(原文直接翻译是[律法的工作],
即律法的要求和功用),刻在他们心里(2章15节).外邦人手中虽无律法,
心里却知道律法(道德律)的要求.因为神将律法(道德律)写在他们心上.
神也同时赐给人类爱这道德律的心,并遵行它的能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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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有某些外邦人(不是全部外邦人,因没有加上定冠词),虽然没有摩西律法,
他们内心却对律法(神印在人性的道德律)有一定的认识.他们顺着本性
(顺着人性的道德律),直觉地行律法上的事(2章14节). 这是可以观察,
能够证明的事实.人类并非全部都是坏蛋.在非基督徒当中,孝顺父母,尊重
生命,忠于配偶,拾遗不昧,只足常乐的人也是有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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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因为人的人性里, 有神的道德律. 他们[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]的意思,
是他们印有道德律的人性,就是自己的律法(2章14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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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人的道德责任,对自己的行为负责(2章15节)
1.人的是非之心(或翻译为良知或良心),会同作见证(2章15节),
特别在人犯错时候, 会否定或指摘他们, 产生罪咎与内疚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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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人的思念也在人的内心对话或作控告,或在辩护.正如在法庭上控方与
辩方各自陈词.这个论证,似乎有三方面的参与,包括我们的心灵(印有神
道德律的人性),我们的良知或称为是非之心(有督促和谴责的功用,
也可以产生罪咎与内疚), 与我们的心思意念(找寻藉口,开释我们,
解除罪咎与内疚).这样,我们内心成为战场.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,
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(2章15节).人性,良知,人的心思互相较量都是每一
个人亲身经验,证明人有道德责任,在神面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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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当人抗拒自己良知(是非之心)的督促与谴责,做出违背人性里的道德律
的事情,他们就犯罪.神对这些外邦人的罪行所施行的公义审判,是按着
印在人性里道德律来定他们的罪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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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人虽然有神的律法(道德律)印在人性里,但人不能够凭着道德律,赚取救恩.
因为万物无论告诉我们什么关于神的事物(1章19节至20节),良知(是非之心)
告诉我们善良是什么(1章32节,2章15节),我们都加以抑压,一意孤行,要继续
沉迷罪中之乐(2章8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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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因为人性的堕落,受到罪的污染,人的良知(良心)并非永远都对,标准也受
社会文化的影响.纵然如此,人的基本道德观念仍然存在.人总相信仁爱
胜过自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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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问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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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神审判人的日子(2章16节)
(1)神的审判将会包括我们生命中隐藏的部分:神审判人隐秘的事(2章16节).
1.圣经多次提到神知道我们的内心,故此末日的审判,是没有屈枉正直这回事.
一切事实都要显明,甚至包括我们的动机,与我们动机无关的事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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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[所以时候未到,什么都不要论断,只等主来,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,显明人心
的意念,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](林前4:5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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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耶稣对他们说:[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,你们的心,神却知道.因为人所
尊贵的,是神看为可憎恶的](路16:15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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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启示录预言将来[白色大宝座]之[大审判]:[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,
与坐在上面的.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无可见之处.我又看见死了的人,
无论大小,都站在宝座前,案卷展开了,并且另有一卷展开,就是生命册.
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](启20章11节
至12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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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)神的审判是按照两个案卷.第一个案卷是记录每一个曾经活在世上的人
一生所思,所言与所行.另外一个案卷是生命册.生命册记录所有重生得救
信徒的名字.
(ii)那些在生命册中有名字的信徒,不被定罪,但是,信徒仍要按他们的
生活言行,受神的审判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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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ii)信徒是否得到神所赏赐的[公义的冠冕](提后4章8节),或只是
[义人仅仅得救](彼前4章18节),并[得救乃像从 经过的一样],
就要跟据那另外一个案卷所记录信徒一生信仰生活与行为
来判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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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v)神审判信徒的生活与行为.在审判之日,神的审判就好像[火], 信徒一生
的生活行为就是他在[主耶稣基督]这根基上所建造的[工程].[火]试验工程
的好坏,[神的审判]也显明信徒一生[生活言行]之[永恒价值].信徒蒙神喜悦
的生活与事奉就是有[永恒价值]的[金银,宝石]. 信徒的生活与事奉,不蒙
神所喜悦的,就是[没有永恒价值]的[草木,禾秸](林前3章10节至15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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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v)[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,若存得住,他就要得[赏赐].人的工程若
被烧了,他就要受亏损,自己却要得救.虽然好像从火里经过的](林前3章
15节).信徒与非信徒,都同样会按自己生活言行,受神审判.信徒若没有
美好的生活见证,要[受亏损],虽然[仅仅得救],但得不到神的[赏赐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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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神的审判要藉着耶稣基督进行.
1.我们知道将来审判我们的,正是我们的救主.这对我们来说,是极大的安慰!
2.耶稣基督宣称父神已经将审判的事全交与他(约翰福音5:22与5:27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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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主耶稣也经常提到自己在审判之日,施行审判.当人子在他荣耀里,
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,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,万民都要聚集在
他面前,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,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样
(太25章31节至32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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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罗在雅典宣告神已经定了审判的日子,又设立了审判官.徒17章31节:
[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,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,按公义审判天下,并且叫他
从死里复活,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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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彼得对哥尼流所说的也是一样.徒10章42节: [他(耶稣基督)吩咐
我们传道给众人,证明他是神所立定的,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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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神的审判是福音重要的一部分.
1.保罗写道:[神藉着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的事..照着我的福音所言]
(2章16节).救恩的大好信息,在神审判的幽暗背景中,更显灿烂.
2.如果我们把福音介绍给人,只说福音可以解救他们的忧愁,恐惧,
给他们平安喜乐,而不提福音能拯救他们脱离将要来临的忿怒
与审判,我们就没有将福音传给别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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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)结论:神的审判和神的律法
(1)神的律法是神审判的根据
1.保罗在2章12节至16节证实了人人都认识神的律法,因为神的律法不但
在圣经里,也在人性里面.
2.无论犹太人,还是外邦人对神的律法都有一定的认识,故此他们不能
推说全不知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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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我们都违背我们自己认识的道德律,无论这道德律是透过特殊启示
(摩西律法)或一般启示(人性里的道德性),圣经还是心版,都无关重要.
4.全体人类对神(1章20节),对良善(1章32节,2章15节)都有某些认识,
但他们都压抑真理,以求沉湎于罪恶之中(1章18节,2章8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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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神的律法是符合真正人性的律法
1.神在圣经中启示的道德律,亦同时印在人的人性里,尽管没有圣经的
易读.
2.由于神将律法在内(人性里)在外(圣经里)写了两次,我们不当把
道德律,视为强迫硬加于人身的外在体制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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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道德律若真是外来的体制,期待人遵从是绝对违反自然的事.反之,
圣经中的律法和人性里的律法是有根本上的联系.神的律法适合
我们,因为它是我们人类本性的律法.
4.我们遵从这律法(道德律),才算是有真正的人性,是真正的人类.
我们违反这律法(道德律),不但是悖逆了神,更是抵触了自己的真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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