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[道成肉身]是[神在肉身显现].
1.提摩太前书3章16节: [大哉, 敬虔的奥秘, 无人不以为然,
就是神在肉身显现, 被圣灵称义, 被天使看见, 被传于外邦,
被世人信服, 被接在荣耀里].
2.约翰一书一章1节: [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 就是我们所听见,
所看见, 亲眼看过, 亲手摸过的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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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否认耶稣是[道成肉身],是[神在肉身显现],就是异端.
1.约翰一书四章3节: [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, 就是出于神的.
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].
2.约翰二书7节: [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, 他们不认
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, 这就是那迷惑人, 敌基督的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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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[道成肉身]是神[虚己]与[降卑]
1.[道成肉身]就是神[虚己], 把属神的尊荣, 与宇宙至尊统治者
的身份放下.
2.[道成肉身]就是神[降卑], 取了奴仆的形象, 成为人的样式,
成为历史上的耶稣.
3.腓立比书二章6节: [他本有神的形象(神的本质),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
为强夺的(他与父神同等), 反倒虚己, 取了奴仆形象, 成为人的样式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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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[道成肉身]是获得[人性], 不是丢弃原本[神性].
1.腓立比书二章6节: [他本有神的形象(神的本质), 不以自己与神同等
为强夺的(他与父神同等),反倒虚, 己, 取了奴仆形象, 成为人的样式].
(i)耶稣虚己的, 不是倒空自己的[神性]. 因为耶稣所倒空的,
不是神的形象(神的本质), 而是与父神的[同等]的地位.
(ii)当基督[道成肉身]时, 他并没有放弃他与父神相同的本质.
耶稣基督[道成肉身]所放弃的,是与父神同等的地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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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[道成肉身]的圣子基督,在世上是要作完全的人,
而人的样式是奴仆的样式,所以,基督的位格,
因为成为肉身,而自愿降卑,而在功能上,
[从属]于父神, 完全顺服父神的旨意.
约翰福音十四章38节: [因为父是比我大的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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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耶稣基督[降卑], 取了人的本质, 并接受其功能上
的某些[限制].这些限制不是失去神性的结果,
而是[增加]人性的结果.
4.[道成肉身]的耶稣基督仍有完全[无所不在]的神性,而基督
的神性是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. 作为道成肉身的存在,
他就因拥有人的身体而受到时间与空间的限制,但是基督的神性
是无所不在的.
(i)约翰福音三章13节: [除了从天降下, 仍旧在天的人子,
没有人升过天].
(ii)西2章9节:[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
在基督里面,
(5)[道成肉身]所取得的[人性],是[无罪]的人性.
1.我们的人性, 是[有罪]的人性. 人性因着亚当与夏娃的犯罪而受
损伤败坏. 我们的人性, 因为罪的缘故, 已经破损, 不是完全根据
神的形象与样式所造的人性.
2.耶稣[道成肉身]所取得的人性, 不是有罪的人性, 而是亚当与夏娃
在犯罪堕落前所拥有的无罪的人性. 耶稣的无罪的[人性], 能够与
他的[神性]共存与联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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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[道成肉身]是神[成为罪身的形状]
1.罗马书八章3节: [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 成为罪身的形状, 作了赎罪祭]
2.自人类犯罪堕落后, 人性已经软弱, 肉身成为罪的器皿. 耶稣基督
虽然无罪, 但是他取了人的[肉身], 而这[肉身]却是[罪身的形状].
3.基督不是[成为肉身的形状],只是看来像人.这是异端[幻影说]
(Docetism)的看法.
4.基督也不是[成为罪身],有了罪的本性,因为基督的[人性]是[无罪]的.
5.基督是[成了罪身的形状],因为他的[人性]同时是[真实]而又[无罪]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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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[道成肉身]才可以为人赎罪.
1.希伯来书十章5节: [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, 就说:神阿,
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, 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].
2.旧约的献祭只是预表耶稣基督成为赎罪祭品,为人赎罪. 故此,
基督必须有人的[身体], 有[完全的人性],才可以成为人的[代替],
为人承担罪的惩罚,也才可以成为人的[代表],在世上生活
完全满足神律法的要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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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[道成肉身]才可以败坏罪与死的权势
1.希伯来书二章14节: [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, 他也照样亲自成了
血肉之体, 特要藉着死, 败坏那掌死权的, 就是魔鬼, 并要释放那些
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].
2.所有信徒在归信时候,接受主作他们的[代替]与[代表], [与主联合],
在基督的[死]与[复活]都中有份. 罪的权势,就是罪的刑罚.罪的刑罚就是死.
因基督的代赎,信徒的罪债已经偿还,也从罪的权势(死权)中得到释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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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)[道成肉身]是同时拥有[完全的神性]与[完全的人性].
1.耶稣基督有二性, 即神性与人性, 但只有一个位格.
(two natures, one person)。
2.[位格]是有灵的, 有永恒性, 有理性, 有感情, 有意志的个体.
3.耶稣的神, 人二性不是独立运作. 耶稣不是有时候行使神性,
有时候行使人性. 他一切行动是出于联合了的神, 人二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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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)[道成肉身]是人性与神性的永远结合.
1.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之后,并没有放弃自己的[人性].
(i)复活的耶稣基督向门徒显现时候,他展示他手上的钉痕(约20:25-17)
(ii)复活的耶稣基督向门徒他是有骨有肉,而[魂无骨无肉](路24:39)
(iii)耶稣基督带着复活的身体升天,两个天使应许耶稣基督将来会用同样的
方式(带着复活的身体)再来(徒1章11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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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v)司提反定睛望天,看见神的荣耀,又看见[耶稣站在神的右边](徒7:56)
(v)耶稣基督应许将来与门徒在[我父的国里],喝新的葡萄汁(太26:29).
(vi)保罗在大马色路上遇见耶稣基督的经历(徒9:5), 就是保罗遇见
复活的主的经历(林前9:1).
(vii)在启示录,约翰所见的异象中,耶稣显现[好像人子,身穿长衣,
直垂到脚,胸间束着金带](启示录1章13节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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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耶稣基督[道成肉身],不是暂时成为人.基督的人性是永远地与他的神性
结合在一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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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耶稣基督以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,在天上继续履行[君王][先知]
[祭司]的职分,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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